在企業進行廣告宣傳時,廣告費通常被視為營業成本的一部分。然而,許多企業主卻不確定廣告費是否能以扣抵營業稅的方式來減輕稅負。在法律條款中,廣告費的扣抵問題需要考量其在財務報表中的分類,以及具體條件下的支出正當性。例如,廣告支出必須符合『直接且必要』的原則,才能被稅務機關接受作為營業成本。因此,企業在報稅時需特別注意,檢查是否所有廣告費用都有相關的發票及購買合同。

  • 確保廣告費用符合『用於增進銷售』的需求
  • 支出必須有完整的會計文件作為依據
  • 花費必須在法律允許的標準範圍內

下表將幫助企業更加明確了解哪些廣告費用項目可被認可為營業成本:

廣告支出項目 可扣抵情況
電視廣告 符合『直接且必要』原則
社交媒體推廣 須有明確的商業目的
贈品活動 宣傳目的需明確紀錄
印刷海報 需對應業務需求